函轉本市政府教育局;
有意願參加之家長、教師,請依附件計畫或師大原函報名。
一、 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13年3月27日師大特教字第1131009030號函辦理。
二、 旨揭研習分別訂於113年5月15日(星期三)及113年5月22日(星期三)辦理,相關資訊詳如附件。
三、 貴校報名參加人員請本權責核予公(差)假登記。
四、 倘有疑義,請洽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學系承辦人林燁虹助理,電話:02-77495047,信箱:fei0626@ntnu.edu.tw。
五、 檢附來函及附件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