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本市體育總會網球委員會(下稱網委會)113年3月12日桃市體網松字第1130000312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賽事由本局主辦,網委會承辦,社會團體賽及青少年個人單打賽原訂於113年5月25日至26日、6月1日至2日假中壢網球場辦理,現因故變更於113年6月15日至16日、22日至23日假原場地辦理。 |
三、 | 比賽時間請惠允實際參與工作人員(含帶隊老師)公(差)假登 記,若逢例假日,同意在不影響課務原則下,於活動結束後 兩年內擇日補休;如已支領裁判費者,不得再報支加班費、補休或其他酬勞。 |
四、 | 修正後競賽規程請至本局網站-活動訊息下載(https://www.dst.tycg.gov.tw/News.aspx?n=11694&sms=148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