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08年1月28日臺教體署學(三)字第1080004050號函辦理。
二、計畫補助對象及申請重點如下(詳如附件):
(一)經費項目:依計畫實際需求審查後核定(經費編列請參考教育部補助及委辦計畫經費編列基準表)。
(二)補助對象:本市各級學校。
(三)申請類別如下:
1、學校運動團隊雙向交流。
2、學校體育運動教學參訪雙向交流。
三、申請作業:
(一)申請時間:申請單位於活動前3個月將計畫函送本局。
(二)申請期限:教育部體育暑每2個月就各單位活動申請之書面資料進行經費審查會議,申請日期為即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
(三)申請程序:由本局初審並排列優先順序後函送彰化師大提出申請。
四、檢附實施計畫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