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為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附屬高級中學轉知高級中等學校探究與實作課程北區推動中心辦理「112-2學習歷程檔案與課程學習成果工作坊」實施計畫一案。 |
說明: |
一、 | 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附屬高級中學113年3月15日附教字第1130003233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工作坊係為促進教師理解與實踐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之精神與內涵,並協助各學科的教師瞭解學習歷程檔案與課程學習成果的相關製作。 |
三、 | 旨揭研習資訊如下: |
(一) | 桃竹苗中彰投場:113年4月11日(星期四)臺中市立臺中女子高級中等學校。 |
(二) | 北北基宜花東場:113年5月28日(星期二)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附屬高級中學。 |
(三) | 參加工作坊之教師可提供一份指導學生之課程學習成果作品前來進行交流與觀摩。 |
四、 | 參加人員:高級中等學校教師、實習教師、各大專院校在學中等教育階段師資培育生及國民中、小學教師(高級中等學校現職教師優先),如報名情形踴躍,每校限 3 名,每場總限額 40 名。 |
五、 | 報名方式:即日期起至4月2日(二)12 時止,報名連結:https://reurl.cc/7R9lmk ,錄取公告於網站並以電子信件通知。 |
六、 | 本局同意市立學校教師參加旨揭工作坊期間,經學校同意後核予公(差)假,並依本局110年2月1日桃教高字第1100009361 號函檢送之「桃園市立高級中等學校公(差)假派代需求核定項目一覽表」所列之事由,由學校本權責逕核予所屬教師課務派代。私立學校請本權責核予參加教師公(差)假及課務排代。 |
七、 | 檢附旨案實施計畫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