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檢送本市113年度口說藝術競賽實施計畫1份。 |
說明: |
一、 | 為鼓勵親師生發揮口語創意,激發學習、表達及表演口語創 意潛力,特辦理本競賽。 |
二、 | 旨案競賽報名日期等相關事項說明如下: |
(一) |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3年3月26日(星期二)止。 |
(二) | 競賽日期:113年4月13日(星期六)。 |
(三) | 競賽地點:桃園市中壢區興國國民小學(桃園市中壢區元化路二段62號)。 |
(四) | 參加對象:本市各公私立國中小學生、高中以上在學學生及非在學桃園市市民。 |
三、 | 旨案競賽相關事項請詳閱附件實施計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