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13年2月23日臺教體署學(二)字第1130007151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競賽辦法摘要說明如下(詳情請參閱附件): |
(一) | 微電影競賽: |
1、 |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3年5月11日。 |
2、 | 參賽組別: |
(1) | 普特融合組:以「體育課中的融合參與」為主題。 |
(2) | 愛動行動組:以「特殊教育學生運動平權」為主題。 |
(3) | 快閃倡議組:以「體育課中的融合參與」或「特殊教育學生運動平權」為主題,拍攝30秒內的倡議短片。 |
3、 | 各類組獎勵辦法: |
(1) | 特優1名,頒發獎狀1紙及超商禮券2萬元。 |
(2) | 優勝3名,各頒發獎狀1紙及超商禮券5,000元。 |
(3) | 潛力新秀獎視情況增設,每組至多1名,各頒發獎狀1紙及超商禮券2,000元。 |
(4) | 評審特別獎視情況增設,每組至多1名,各頒發獎狀1紙及超商禮券1,000元。 |
(5) | 獲獎者之指導教師頒發獎狀1紙。 |
(二) | 攝影競賽: |
1、 |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3年5月11日。 |
2、 | 參賽組別: |
(1) | 國小組:112學年度在學之國小學生。 |
(2) | 國中組:112學年度在學之國中學生。 |
(3) | 高中職組:112學年度在學之高中職學生(含五專前3年)。 |
(4) | 不限資格組:不限參加資格,非屬以上組別者。 |
3、 | 攝影主題:以「體育課中的融合參與」或「特殊教育學生運動平權」為主題。 |
4、 | 各類組獎勵辦法: |
(1) | 特優1名,頒發獎狀1紙及超商禮券5,000元。 |
(2) | 優勝2名,各頒發獎狀1紙及超商禮券1,000元。 |
(3) | 評審特別獎視情況增設,每組至多3名,各頒發獎狀1紙及超商禮券500元。 |
(4) | 獲獎者之指導教師頒發獎狀1紙。 |
三、 | 本案如有相關未盡事宜,請逕洽承辦單位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專任助理李泳霈小姐(電話:04-2218-3018,電子信箱:ntcuape@mail.ntcu.edu.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