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中小學雙語教學在職教師增能學分班
統計截至113年2月23日(五)前,請有意願參與之教師務必通知教學組,分機211、216,以利教學組協助填寫回報表單並完成薦送,謝謝。
一、依據教育部113年2月5日臺教師(三)字第1132600199號函辦理。
二、薦送對象:
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且具備該薦送教育階段之合格教師證書及CEFR B1等級或以上之英語能力分級測驗通過證明者,考量推動雙語教學之師資培育需求,以實際參與雙語教學授課且非英文科專長教師優先。
三、參與學分班教師於修畢課程後,依下列規定得申請於教師證書加註雙語教學次專長:
四、學分班開班地點將於教育部調查各縣市教師進修需求後,協調師資培育之大學以就近開班為原則。
五、預計辦理期程如下(實際情形依各開班師資培育之大學公告為主):
六、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