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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註冊組長 - 新生 | 2024-02-07 | 點閱數: 2873
1、 國中總量管制學校新生入學登記、資格審查:
(1) 線上:3月20(星期三)至3月25(星期一),3月25日至中午12時。
(2) 實體:3月23日(星期六)至中午12時。

 

2、 國中總量管制學校新生報到第一階段及備取生填寫轉介學校順序:
(1) 線上:4月10日(星期三)至4月14日(星期日),4月14日至中午12時。
(2) 實體:4月14日(星期日)至中午12時。

 

項目

日期、時間

說明

新生
審查

資料
上傳

 線上登記申請
  113.3.20(三)~113.3.25(一)

 (25日至中午12時)

桃園市立國中小113 學年度新生線上報到系統https://nsc.tyc.edu.tw/web/
【逾時登記視同放棄入學本校之資格。】

 實體登記申請
  113.3.23(六)9時至中午12時

於本校教務處提供檔案上傳諮詢服務。

錄取
公告

 113.4.10(三)

公告入學審查排序結果
公告正、備取名單於學校網頁。

新生
報到

 線上新生報到
 113.4.10(三)至113.4.14(日)

 (14日至中午12時)

第一階段線上報到:正取生報到、備取生填轉介學校順序【逾時報到視同放棄入學本校之資格。】

 實體新生報到
 113.4.14(日)9時至中午12時

於本校教務處提供線上報到諮詢服務。

遞補
作業

 線上新生報到
 113.4.15(一)至113.4.20(六) 

 (20日至中午12時)

第二階段線上報到:備取生遞補轉正、未錄取
本校學生轉介報到他校

【逾時遞補視同放棄入學本校之資格。】

 實體新生報到
 113.4.20(六)9時至中午12時

於本校教務處提供線上報到諮詢服務。

 

  ※ 本校教務處空間、人力有限,新生資格審查與報到手續,請採線上作業,自行上傳佐證資料為原則,     若有疑問,請儘早電聯諮詢。諮詢電話:(03)4522494#210、212、215
 

請避免拖延至實體當日,若作業不及,將影響入學權益。
   本屆新生人數眾多,逾時作業皆視為放棄!

※ 113學年度新生線上報到網頁QR CODE
img


審查說明

     一、對象:監護人及學生設籍於本校學區內,並有居住事實之國小畢業生。

二、市府核定本校113學年度學區:內壢里、中原里、忠孝里、內定里、成功里、福德里、復興里、復華里、興華里、文化里、和平里、忠義里(6-10、15-17鄰)、@忠義里(1-5、11-14鄰)【@興南國中、內壢國中自由學區】、普忠里19鄰、龍山里(17-18、20-24鄰)。

三、需備文件

審查文件

內容說明

戶籍資料
(全戶設籍資料)

桃園市市立國民中小學實施學校規模總量管制作業要點第六點:

全戶係指與父或母或直系尊親屬(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居住於同戶籍者。

居住事實
 證明文件


【擇一繳交】


若無證明文件則不符資格

桃園市市立國民中小學實施學校規模總量管制作業要點第七點:

前項所稱居住事實證明文件為下列三者之一

(一) 房屋所有權狀或最近一年房屋稅單。

(二) 房屋租賃契約證明及其他佐證居住事實之證明文件。【須經法院公證】

(三) 公家機關宿舍配住證明。

其他佐證居住事實之證明文件為水費收據、電費收據、三個月內不定期家訪同意書等,由學校「學生入學審查委員會」審議認定。

註:以上證明文件其所有權人、租賃人、配住人、繳款人等須為學生之三等親以內親屬

優先入學
 證明文件

【無則免附】

桃園市市立國民中小學實施學校規模總量管制作業要點第十點:

實施總量管制學校申請登記之學生經查設籍學區內且有居住事實者,得依下列各款順序優先入學:

(一) 列冊低收入戶學生。

(二) 父母其中一方或法定監護人持有中度以上身心障礙手冊者。

(三) 持有重大傷病卡者。

(四) 父母雙亡者。

(五) 兄姐在校就讀者。

經本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依特殊教育法鑑定安置之身心障礙學生,或社會局安置個案學生,
不受學區限制,優先入學,並依本市國民中小學身心障礙學生就讀普通班編班注意事項規定辦理編班。

學校現職教職員工子女或被監護人得隨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就讀所任職學校,優先入學。

學生入學順序,除考量優先入學者外,依設籍時間先後順序分發入學,額滿為止,超額學生依家長意願改分發至核定之受轉介學校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