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108年至110年「闔家安康」-全國公教員工團體意外保 險,經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開徵選由中國人壽保險股份 有限公司獲選承作ㄧ案,請查照轉知所屬同仁參考運用。
說明:
一、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108年2月1 日總處給字第10800261972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 影本各1份。
二、「闔家安康」-全國公教員工團體意外保險(以下簡稱本 保險),由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國人壽) 依約承作至108年3月31日止,經人事總處重行辦理公開徵選,由該公司獲選接續提供服務,辦理期間自108年4月1日0時起至110年3月31日24時止,為期2年。
三、相關注意事項:
(一)本保險係徵選合法登記並有意願提供優惠內容之保險公 司,轉介予公教員工,相關保險給付資金由承作保險公 司自行籌措,保險費則由被保險人全額負擔,人事總處 及本府不負貼補之責。
(二)如因本保險發生任何糾紛,應依民法、保險法及相關法 令規定辦理,人事總處及本府不涉入處理。
(三)投保作業請逕洽中國人壽辦理,本保險由該公司自負風 險管理責任,依被保險人各項條件進行評估,爰該公司 就本保險具有最終准駁核保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