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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組長 - 研習 | 2019-10-07 | 點閱數: 348

轉知

教育部辦理

「108年度中小學教師各類專業回饋人才之專業回饋人才與教學輔導教師課程講師培訓實施計畫」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8年9月27日臺教師(三)字第1080140050號函辦理。
二、為激勵教師自主進行專業發展活動,培訓各類專業回饋人才並強化教師之服務表現,教育部委請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旨揭計畫。
三、108年度講師新訓課程特色,將因應十二年國民教育課程綱要,針對「素養導向課程」需求,設計統整性主題/專題/議題之探究課程,以增加教師素養導向課程之設計能力。
四、旨揭培訓計畫重點如下:
(一)培訓辦理期程:108年11月至108年12月。
(二)培訓課程分9類12科目,本市每一科目至多推薦2名,每科目班級人數上限為30人,未達10人取消開課,推薦資格如下:
1、中小學教師具有對應評鑑人員/專業回饋人才之進階證書或教學輔導教師證書。
2、中小學教師具有國教輔導團員、super教師、薪傳教師、推動課程教學相關社群領導人之資格。
3、中小學教師曾獲師鐸獎、教學卓越獎、縣市至府或全國性教學獎項或其他經教育部核可計畫認證者。
4、大學助理教授以上教師。
(三)本次培訓除完成研習、試講外,需提交作業並經審核通過後始取得講師資格,並請講師協助本市推動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相關課程。
五、貴校符合資格之教師倘有意願參加旨揭培訓,請填具講師培訓報名表於108年10月16日前連同佐證資料(請轉換為PDF檔案格式)一併寄至本市校長及教師專業發展中心(ta101714@simes.tyc.edu.tw)審查。
六、相關問題請洽本案專任助理: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師資培育學院林昱丞先生,(02)7734-1228。
七、檢附旨揭計畫及報名表各1份。